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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和地点
2016年4月5日-4月7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二、复试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登录我院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app.snai.edu)获取复试通知单并打印,我院不再另行发放纸质复试通知。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初试成绩参见附件1,校外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将于复试前在官网公布。
三、日程安排
关于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的初步安排参见附件2,如有调整将在现场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考场现场公告。学院地图参见附件3。为维护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日程安排,按照流程参加复试。
四、体检
复试期间,我院不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考生可点击下载附件4,按此表要求前往居住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于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体检结论表格原件。考生亦可使用医院所提供健康检查表原件,但体检内容必须包含我院体检所需项目:内科、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体重、腹部B超(肝、脾、胆、胰、肾)、心电图检查、X线胸部检查、血液化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五、卓越计划选拔
复试期间将同时进行我院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作实施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选拔。该计划简介参见附件5。感兴趣的考生可在资格审查时现场咨询并填报志愿。
六、复试纪律
复试期间,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严格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各项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对于在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请考生认真阅读附件6-附件11。
七、其它
1、关于个人联系方式
为确保在拟录取阶段能顺利收取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请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对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用于调档和政审),以及个人联系方式中的通讯地址、邮编、移动电话(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进行核对更新。系统开放的更新时间为3月21日12时-3月28日12时,过时将不予修改。
2、关于进出学院
考生进出我院时,需向门卫出示复试通知单及身份证。为了给考生提供安静的复试环境,家属如需在复试期间进入校园,必须持身份证,并由考生持复试通知单及身份证陪同,方可准入,敬请家属谅解。
3、关于交通及住宿
考生交通自理。
为方便考生参加复试,我院将在4月5日-4月7日开放部分单人间(220元/天/间)和双人间(340元/天/间)用于接待考生住宿。由于空房数量较少,恕不接受预订,也不接待考生家属,敬请谅解。需要住宿的考生,可在4月5日直接凭本人身份证至院内注册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先到先得,住满为止。退房时间不得晚于4月8日13点。
不在院内住宿的考生,请自行安排好复试期间的住宿和交通,以免影响复试。
4、关于就餐
4月6日中午12:00—13:30,我院将为考生提供免费午餐,考生可凭复试通知单就餐。就餐地点为我院第三餐厅二楼。其他时段就餐自理,如需在院内用餐,可直接至注册中心购买餐券(早餐15元,中晚餐均为45元),至第三餐厅一楼用餐。
附件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及初试成绩
附件2: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
附件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地图(请放大浏览)
附件4: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健康检查表
附件5: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普华永道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简介
附件6: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附件7: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人员守则
附件8:2016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公示的内容
附件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附件1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全版)
附件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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