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1.我校 2020 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950 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484 名,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 1466 名(均含推免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接收推免生录取人数为准)。 各专业最终录取指标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报考情况做相应调整,目录中各 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欢迎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报考。
3.我校深圳研究院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培养方式, 深圳授课,入学后完成培养计划,符合毕业、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网报时考 生应选择院(系、所)为:深圳研究院,并选择相应专业。此为认定考生报考深圳研究院硕士 研究生项目资格的唯一标准。复试阶段,根据学校划拨深圳研究院招生指标、报考深圳研究院 考生上线(国家线)人数、专业复试比例等情况划定深圳研究院相关专业复试线。报考深圳研 究院硕士研究生项目考生与报考学校本部相关专业考生之间不相互调剂。深圳研究院录取考生 因办学成本原因超出学校规定学费缴纳标准部分由深圳研究院按其自定标准收取。
4.凡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者,须将人 事档案转入学校。
5.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报考类别,报考学习方式等重要字段信息经考生信息提 交,现场确认后,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阶段(初试、复试、录取)一律不做修改,不做调 整。
二、学制三年,实行弹性管理 2-4 年(专业学位硕士除外)。
三、培养方式: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 [2016]2 号)文件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定义如下: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 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 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 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 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 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 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 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文件详细内容请登陆教育部网站查询浏览。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 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 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 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 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 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旅游管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 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 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 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 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 为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 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 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 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 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 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 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 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 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 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 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 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 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 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 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 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 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 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 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 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考试
(一)考生应在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3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
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五)初试科目
12 月 21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1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2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2 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六)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 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法律(非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 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 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 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 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八、其它事项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 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 号)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 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现阶段按照 每生每学年 8000 元收取。
2.为激励在校研究生努力学习,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将实施奖学金、助学金 和荣誉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 研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国家 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 荣誉奖学金包括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习标兵‛、‚科研标兵‛、‚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优秀毕业研究生‛、 ‚研究生优秀就业‛等评优评先奖励。奖助学金体系完善、奖励覆盖面宽、奖励力度大,优秀 研究生可获得博士 6 万/年、硕士 4 万/年以上的奖助学金。
3.学校已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资助在校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分为以下类别:公 派出国交流类、出国(境)联合培养类、双硕士学位学习类、学期访学类、国际学术会议类、 国际语言考试类。
4.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或了解专业参考书目的购买地,请直接与所报考 专业学院联系。
5.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我们会及时发布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816805,网址:http://grs.jxufe.cn。
6.未尽事宜以国家、江西省、学校相关文件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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