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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应用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计划招生:150人,其中推免生不超过2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拟招生人数(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
初试科目 |
考试范围及参考书目 |
备注 |
025300 税务 |
00 (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20(5)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03 数学三 ④433 税务专业基础 |
101、109、204、303科目请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考试大纲; 433科目请参见相关教指委制定的考试大纲; 其他参考书目包括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经济科学译丛:微观经济学》(第八版)罗伯特•S•平狄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年)、《中级财务会计》(第三版)钱逢胜,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3 年)。 |
学制一般为2年。 |
025700 审计 |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30(6) |
①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 英语二 |
学制一般为2年。 |
|
125300 会计 |
00 (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60(12) |
①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 英语二 |
学制一般为2年。 |
|
10 (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40(0) |
①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 英语二 |
学制一般为2.5年,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年,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最长可延至4年。
我院本年度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0名(含推荐免试生),以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名。教育部尚未下达我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我院将在录取时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院发展需要,对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各项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16年9月23日前向我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名阶段如实填写,不需提前向我办提出申请;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研究生教育开始实行收费制度。我院各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备案中)如下,分两次缴付:
专业名称(含学习方式) |
学费总额(元) |
学制(年) |
税务(全日制) |
48000 |
2 |
审计(全日制) |
48000 |
2 |
会计(全日制) |
48000 |
2 |
会计(非全日制) |
108000 |
2.5 |
1、学业 奖学金
(1)学业 奖学金等级和奖金额
(2)学业 奖学金评定比例
评定比例为参加研究生综合质量评定的各专业研究生人数的30%。各等级的基本比例如下:
2、综合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等级和奖金额
(2)综合奖学金评定比例
评定比例为参加研究生综合质量评定的各专业研究生人数的30%。各等级的基本比例如下:
具体获奖人数按每届研究生的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研究生部根据研究生综合质量测评成绩评定综合奖学金获奖名单,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院长办公会审批。
五、学历学位与毕业就业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有派遣证及报到证)。非定向就业考生在入学时需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到我院,不能按期转入档案的取消入学资格。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无派遣证及报到证)。定向就业考生在录取前需与工作单位及我院签署定向培养三方协议,其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
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录取类别。
六、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master.snai.edu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邮编201702)
电话:021-69768051或021-69768000-68135
传真:021-69768000-68051
邮箱:mpacc@snai.edu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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